根据海关总署更新的贸易数据,统计了2023年10月中国出口到马来西亚的电子烟数据。具体如下:
1、出口额约为3032万美元,环比下降1.67%,同比下降27.77%。
2、出口量约689吨,环比下降5.65%,同比下降13.37%。
3、出口单价为44.02美元/千克,环比增长4.22%,同比下降16.62%;“电子烟及类似的个人电子雾化设备”平均价格为5.32美元/台。
其中,“电子烟及类似的个人电子雾化设备”占出口品类的14%,而“不含烟草或再造烟草、含尼古丁的非经燃烧吸用的产品”占比86%。
扩展阅读
马来西亚对电子烟的主要监管部门是卫生部,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台合适的监管法规。马来西亚对传统烟草的监管法规是以《2004年烟草制品控制法规》(Control of Tobacco Product Regulations of 2004)为主,该法规到目前为止经过12次修订,主要内容是针对传统烟草的规定。针对电子烟,据相关新闻报道,马来西亚卫生部正在拟定一项名为《2022年烟草制品和吸烟管制法案》(“GEG”法案)的草案,预计在今年5月份提交给国会下议院,以确保对含有尼古丁的产品进行全面管制。对于提交的草案详细内容,包括电子烟商会在内的行业从业者都表示不了解。
另外,在2023年3月31日,马来西亚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其网站公布对1952年《毒药法》进行修订,主要是对烟草、电子烟液中使用的尼古丁进行豁免(见以下),允许尼古丁在电子烟液中的使用(修订前根据《毒药法》尼古丁属于C类毒物,禁止使用)。从而使得电子烟在马来西亚使用合法化。
时间:2023-12-01 10: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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