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电子烟门店的人常有一个误解:店头做个招牌、公众号发个上新,属于自家门面的正常宣传。实际不是。《电子烟管理办法》施行之后,电子烟广告的监督管理直接适用烟草广告的规定,尺度比多数经营者想的要紧。下面把法律依据和禁止项理清楚。
为什么电子烟广告按烟草广告管
2021 年 11 月,国务院公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新增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2022 年 3 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写明:电子烟广告的监督管理适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关于烟草广告的规定,同时禁止举办各种形式推介电子烟产品的展会、论坛、博览会等。
这两条合起来的意思是,烟草广告怎么限制,电子烟就怎么限制,没有单独的宽松口子。
法律里写明的禁止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二条给出三条: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发布的迁址、更名、招聘等启事中,同样不得含有这些内容。
2023 年 5 月 1 日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进一步明确: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烟草(含电子烟)广告。这一条把范围直接写到了电子烟,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提醒告诫函中也都单独引用过。
六类容易踩线的场景
把上述条款合起来看,下面这些做法都属于明确禁止:在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媒介投放;利用互联网、APP、公众号发布,包括自家公众号的新品推送;在门店门头、牌匾、外墙等户外位置出现产品名称或商标;在公共交通工具及站台投放;以公益广告、其他商品广告的形式带出电子烟品牌信息;发布迁址、更名、招聘启事时夹带品牌名称、商标或包装形象;展会、论坛、博览会这类推介活动也不允许办。
判断标准落在“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上。也就是说,只要露出这些要素,即使没有写“售卖”“促销”字样,也可能被认定为烟草广告。
经营主体还该注意什么
广告只是合规链条里的一环。电子烟零售需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货源要通过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平台之外的信息网络销售属于非法经营,这套规则之前单独整理过,可以对照 电子烟正品渠道运作方式 一起看。广告端、证照端、货源端是同一件事的三个面,哪一面松了都容易出问题。
从执法动作看,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把传统媒体、户外、互联网都纳入广告监测范围,已发布的违规广告要求立即拆除、停刊、停播、停发,投诉举报渠道是 12315 和 12313。
一句话收口:开店的、做电商的、运营公众号的,发布前先问自己一句——这条内容有没有露出过产品名称、商标或包装形象,有就撤下来。以上依据均来自上述法规原文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公开文件,具体情形以当地监管部门口径为准。
时间:2026-10-14 18: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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