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个人在符合规定的免税店内购买免税香烟供自己使用,并不违法。例如,多数机场免税店会对旅客购买免税烟的数量作出限制,像中国海关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 5000 元人民币以内(含 5000 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其中,烟类制品以两条(400 支)为限 。只要在规定的额度和数量范围内购买并自用,这种行为是被法律允许的。
销售免税香烟的法律风险
非法经营风险
如果未经许可销售免税香烟,极有可能触犯非法经营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烟草属于国家专卖专营的特殊商品,销售免税香烟同样需要获得相关许可。比如,在 2024 年,湖北黄石的李某为赚取高利润差价,通过网页广告联系上福建某茶叶厂家客服,进购 “免税” 香烟在自家副食店对外销售,后经鉴定,查获的烟草专卖品均属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涉案金额近 60 万元,最终被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起公诉。这一案例警示我们,即便销售的是免税香烟,若没有合法的经营许可,就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走私风险
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取免税香烟并在国内销售,还可能涉及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不同规定处罚。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例如,陕西省西安市民大龙,利用国家对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自用烟草制品入境限量免税的规定,以 “化整为零” 每次携带 2 条入境或者雇佣其他 “水客” 携带入境方式,通过邮政等快递方式将卷烟快递给大明。经核查,大龙共给大明邮寄免税香烟 502 条,偷逃税款 16 万多元,最终被法院认定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依法判处大龙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32 万元。
微信售卖免税香烟的违法性
除了销售行为本身的法律风险,在微信等网络平台售卖免税香烟更是明确违法。根据《烟草专卖法》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可以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以外,任何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
在现实中,有许多因微信卖烟而获刑的案例。辽宁阜新市的男子李某,因在朋友圈贩卖高仿香烟被捕入狱,被判 1 年;安徽黄山市的杨某、方某、苏某三人在朋友圈贩卖香烟,分别被判刑 1 年 2 个月、1 年 4 个月、11 个月;四川达州市 “95 后” 微商王某,在朋友圈贩卖香烟,站上法庭还不知道自己犯罪了,最终被判刑 11 个月 。这些案例都表明,微信卖烟,无论香烟真假,无论是否为免税烟,均是法律法规严厉禁止的行为。
所谓 “香烟微商一手货源” 的真相
假冒伪劣产品充斥
许多声称有免税香烟 “一手货源” 的微商,其销售的产品往往是假冒伪劣香烟。微商们常以 “低价”“高品质”“免税” 等噱头吸引消费者,比如市场上售价近 250 元一条的芙蓉王香烟,微商的进货价可能只有 40 元;市价 1000 元一条的和天下香烟,微商进货价竟只有 80 元 。这些价格远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的香烟,基本都是假冒产品。
2019 年,怀化沅陵警方与县烟草专卖局在查处一起微信销售假烟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黄某君进购的假烟价格极低,而他通过微信销售假烟一年多时间涉案金额高达 8 万余元。经深入侦查,背后是一个涉及 190 多种品牌、制售假烟 3 亿余支的庞大 “生意”。这些假冒伪劣香烟不仅损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还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逃避监管手段多样
为了逃避监管,这些香烟微商往往采用各种隐蔽手段。部分微商在销售时不会直接提及 “香烟” 字样,而是用一些隐晦的暗语代替;在发货时,会将香烟伪装成其他物品,如在包裹外包装上注明 “化妆品”“零食巧克力” 等 。此外,他们还会频繁更换联系方式和销售平台,给执法部门的监管带来极大困难。
法律责任难以逃脱
尽管香烟微商试图逃避监管,但随着执法部门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他们终究难以逃脱法律的制裁。各地警方和烟草专卖部门通过加强协作,利用大数据分析、线索追踪等手段,对香烟微商进行严厉打击。一旦被查处,微商将面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免税香烟并非可以随意买卖的商品,无论是销售还是通过微信等网络平台售卖,都存在诸多法律风险。而所谓的 “香烟微商一手货源”,大多数是假冒伪劣产品的代名词,背后隐藏着复杂的违法犯罪链条。消费者应增强法律意识,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香烟,切勿因贪图便宜而陷入法律纠纷。同时,相关部门也应持续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销售香烟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时间:2025-03-02 09: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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